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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男方可否主张离婚? | 耀时原创
李平
众所周知,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或者终止妊娠后的一定期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即便男方主张离婚,其离婚诉权将受到法律的限制,即原则上人民法院一般都会裁定不予受理。然而这并非是绝对的,即当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仅可以受理,甚至可以支持该项请求。在另一方面,虽然立法并未明文规定什么情况属于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但该“确有必要”的情形在司法层面上仍然有迹可循。
PART 01、司法案例
案例一:罗某与阮某离婚纠纷【1】
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没有共同生活,也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现为《民法典》第1082条,下同)保护的是处于特殊时期女方及胎儿的合法权益,但亦不排除男方合法婚姻权益受侵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权利。虽然上诉人提交的阮某莉的出生证记载阮某莉的父亲为被上诉人阮某……但被上诉人提出亲子鉴定,上诉人却予以拒绝,据此,本院推定阮某关于其与阮某莉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主张成立,被上诉人合法的婚姻权益受到严重侵害。”而驳回女方罗某的上诉,并维持一审法院关于准予阮某与罗某离婚的判项。
案例二:段某与姚某甲离婚纠纷【2】
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因认为“段某在与姚某甲相识前已经怀孕,在婚前双方并未充分了解,并在相识后较短的时间就登记结婚,双方感情基础不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怀孕、分娩应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怀孕及因此分娩或中止妊娠,但段某所生孩子与姚某甲不存在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故姚某甲要求离婚的请求应予支持,”而驳回女方段某的上诉,并维持原判。
案例三:张某与吝某某离婚纠纷【3】
陕西省华县人民法院因认为“分娩后一年内对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是法律对女方的保护,但本案中,作为女方的被告在分娩后一年内私自外出,下落不明,对其保护的必要性已丧失……原、被告虽通过网络认识时间较长,但实际接触较少,婚姻基础较差,婚后被告又不珍惜夫妻感情,私自会见网友,在原告原谅其后,仍不思悔改,再次离家出走,至今不与原告联系,下落不明,致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而准予男方张某与女方吝某某离婚。
PART 02、法条链接
《民法典》
第1073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
第1079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第1082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39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PART 03、律师分析及结论
在本文的语境下,由于男方主张离婚后女方亦同意离婚的司法案例不在本文的检索及研究范围之内,因此笔者发现人民法院支持男方的离婚请求的司法案例极其的少。但法律只是限制而非禁止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男方离婚诉权。
同时,虽然立法并未明确规定什么情况属于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但本文发现在司法层面上仍然可看出“确有必要”情形之端倪,即该情形主要围绕着男方的亲子关系异议而存在。这是由于《民法典》第1082条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限制男方的离婚诉权,即该条款跟胎儿利益有高度的关联性。如果在事实上该胎儿与男方不具有亲子关系,则说明女方存在过错,这将动摇该条款的适用,乃至人民法院会认为通过该条款保护女方的必要性已不复存在。
在另一方面,本文认为虽然胎儿与男方之间无亲子关系,但如果女方在与男方结婚前已告知男方该事由的,男方也不得提出离婚。因为此时女方不存在过错,女方的妇女权利及胎儿的利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此外,《民法典》第1082条只解决法院是否受理案件的问题,而不解决是否支持男方的离婚诉讼请求的问题。因此,在女方怀孕、分娩或者终止妊娠后,男方因女方侵犯其重大婚姻权利而预起诉主张离婚的,建议男方提前固定好必要的证据,以顺利使得法院受理案件。胎儿或婴儿与自身无亲子关系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亲子关系的鉴定。
参考案例:
【1】罗某与阮某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清中法民一终字第66号】
【2】段某与姚某甲离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2016)豫96民终519号】
【3】张某与吝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陕西省华县人民法院(2012)华民初字第00123号】
【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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